调整!最高21888元!事关社保缴费→

时间:2023-01-17 20:48:39 | 浏览:429

  1月6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关于暂定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

  1月6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关于暂定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关于暂定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2〕16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各区、市税务局:

  为做好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及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之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888元和4378元执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9899元和3980元);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6633元执行。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原则上应于2023年1月31日之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

  三、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四、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已死亡、出国等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退补。

  五、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确需转移的,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退补。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1日

相关资讯

友情链接

SEO域名抢注宝宝起名网妈妈知道币圈千里达自行车牛蛙养殖网煤炭期货网黄渤影迷网桂林日月双塔资讯网专利注册申请查询网恒洁卫浴资讯网美甲培训学习网易经国学起名网超能一家人电影网英菲尼迪轿车网九牧卫浴资讯网蚊香品牌网翻译在线网站今日廊坊
个人社保查询网-我的社保缴费查询、12333个人账户查询入口、养老金认证人脸识别app、个人社保查询网上查询、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明细、12333社保查询网官网、个人社保查询登录入口、社保卡官方网站登录、社保卡人脸识别认证、社保认证人脸识别下载、输入身份证就可以查社保、12333社保官网登录入口手机版。
个人社保查询网 jintutu.cn ©2022-2028版权所有